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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技师学院(辽宁工程职业学院)2022年度部门预算
日期:2022-01-28 20:56:00   

 

铁岭技师学院(辽宁工程职业学院)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第二部分    铁岭技师学院(辽宁工程职业学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三部分    铁岭技师学院(辽宁工程职业学院)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铁岭技师学院(辽宁工程职业学院)2022年部门预算批复表

一、铁岭技师学院(辽宁工程职业学院)2022年收支预算总表

二、铁岭技师学院(辽宁工程职业学院)2022年收入预算总表

三、铁岭技师学院(辽宁工程职业学院)2022年支出预算总表

四、铁岭技师学院(辽宁工程职业学院)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铁岭技师学院(辽宁工程职业学院)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铁岭技师学院(辽宁工程职业学院)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铁岭技师学院(辽宁工程职业学院)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铁岭技师学院(辽宁工程职业学院)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铁岭技师学院(辽宁工程职业学院)2022年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铁岭技师学院(辽宁工程职业学院)2022年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铁岭技师学院(辽宁工程职业学院)2022年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铁岭技师学院(辽宁工程职业学院)2022年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铁岭技师学院(辽宁工程职业学院)2022年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铁岭技师学院(辽宁工程职业学院)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铁岭技师学院(辽宁工程职业学院)2022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铁岭技师学院(辽宁工程职业学院)2022年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铁岭技师学院(辽宁工程职业学院)2022年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铁岭技师学院(辽宁工程职业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办法(试行)

 

 

第二部分  铁岭技师学院(辽宁工程职业学院)概况

 

1、学院简介

铁岭技师学院(辽宁工程职业学院)是由铁岭市政府主办的国家重点技工学校,是一所培养中高级技能人才的公办全日制职业技术学院,是集教育、培训、科研、生产、就业于一体的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辽宁工程职业学院是2010年3月经辽宁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铁岭市人民政府主管的一所以工科为主,培养高技能复合型、应用型、创新型专业技能人才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现行管理体制为:两块牌子,一套编制。办学范围包括高、中等职业教育、成人函授教育、短期培训、就业培训等多种形式。

学院占地1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2.5万平方米,总投资3.5亿元。校园建筑错落有致,美观大方,花木扶疏,绿影婆娑。学院建有功能完善的电子阅览室、多媒体教室、报告厅、礼堂和校园网。学生公寓整洁舒适,生活设施齐全。学院现有教职工437人,其中正高级教师26人,副高级教师81人,讲师136人,“双师型”教师85人,硕士研究生68人,在读博士研究生3人。设有机械工程系、汽车工程系、电子工程系、财经管理系、计算机系、艺术系及汽车驾驶分院,开办了数控加工、焊接加工、机床切削加工、机械装配、汽车维修、会计电算化、现代物流、电子商务等30余个专业。

学院实习实训设备先进齐全。拥有现代化大型校内实训车间7个,实验实训室46个。有数控加工中心、数控车床、铣床、焊接、汽修、物流、计算机等实验、实训设备3100余台(套),教学仪器设备总价值三千多万元。建有校外实训基地84个。另建有完备的教学中心、室外运动场和生活园区等。学院成立以来,坚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能力培养为核心”,致力于面向社会的开放式教育模式,探索“双元制”培养方式。通过与国内外知名教育院校和科研机构的合作,借鉴先进的教育、教学和管理经验,不断促进办学质量的全面提升。学院按照市场和企业需求设置专业,在教学活动中重在突出综合素质、专业技能和就业能力的培养。在专业技能培养上始终把实践能力放在第一位,按1:1以上的比例设置实践和理论课,实行一体化教学、分模块教学和项目化教学,全面提高学生职业技能。

     学院以就业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加强校企合作,实行产学研一体、工学结合,注重职业能力和综合素质培养,与企业合作共同培养人才。学院积极致力于就业市场开发,在省内外建立了一批以海尔集团、长城汽车股份天津分公司、北京摩比斯变速器公司、天津三星通讯公司、营口盼盼集团、大连机床厂、沈阳宝供物流、中集车辆(辽宁)公司、辽宁通用煤机装备制造公司、布廷恩特种设备(铁岭)公司、铁岭黄海专用车公司等500余家中外知名大中型企业为核心的就业安置基地,实现就业率98%以上。学院毕业生就业趋势良好,有些专业供不应求。

学院注重教学和科研工作,获得10余项实用新型国家专利,同时还承担省市级各类技术开发项目和科研项目。学生在国家、省市组织的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多次获奖,有多位教师荣获市级“五一”劳动奖章、“技术状元”、“教育教学专家”、“铁岭名师”、省市“三八红旗手”称号。
    学院多次被评为“铁岭市就业工作先进单位”、“铁岭市普惠制培训工作先进单位”,被铁岭市委评为“先进党委”,被辽宁省教育厅等授予“辽宁省职业道德建设先进单位”,被辽宁省政府授予“全省就业先进工作单位”,被辽宁省总工会授予“辽宁五一奖状”。先后被国家、省市有关部门授予“铁岭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铁岭市普惠制就业培训基地”,“铁岭市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铁岭市创业孵化基地”,“铁岭市退役士兵技能培训基地”,“铁岭市高技能人才继续教育培训基地”,“共青团铁岭市青年创业基地”,“辽宁省高技能(机电项目)人才培训基地”、“辽宁省数控、焊接专业技工学校集团成员校”,“辽宁省外派劳务培训基地”、“辽宁省服务外包培训基地”,“牛德文技能大师工作站”,被国家人社部等授予“国家级重点技工学校”、“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被共青团中央授予“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
    作为高技能人才培养的摇篮,铁岭技师学院(辽宁工程职业学院)正对准当前高技能人才紧缺的社会需求,培养出更多优秀的现代工业、现代服务业所急需的技术型和实用型人才,为区域经济的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1. 学校宗旨和业务范围

普通中、高等职业学历教育;技工学历教育;科学研究;招生培养初、中、高级技术工人及技师;举办中专、大专继续教育;招收及培训失业,在职初、中、高级技术工人和技师;为社会培养中高级技术工人,提高职业素质和水平。

二、机构设置

纳入铁岭技师学院(辽宁工程职业学院)2022年部门预算即学校本级1个单位预算。

 

第三部分  铁岭技师学院(辽宁工程职业学院)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铁岭技师学院(辽宁工程职业学院)2022年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其中:

(一)收入预算7127.57万元,包括:

1.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227.13万元;

2.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4.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2900.44万元;

5. 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7503.73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6309.29万元;

2.项目支出1194.44万元;

在支出预算7503.73万元中,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债务支出15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

2022年预算收支比2021年增加821.56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职业教育和技能提升等民生工作,增加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2年铁岭技师学院(辽宁工程职业学院)运行经费预算为2316.1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铁岭技师学院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货物0万元,服务0万元,工程0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2年铁岭技师学院(辽宁工程职业学院)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0万元,比2021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 3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6 辆;

2.房屋情况:截止2021年12月31日,学院各种公用房屋总面积11.53万平方米;

3.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无。

六、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22年应编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1个,实际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1个,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覆盖率为100%。2022年铁岭技师学院(辽宁工程职业学院)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金额150万元,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为100%。

七、其他说明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第五部分  铁岭技师学院(辽宁工程职业学院)部门预算批复表

 

铁岭技师学院(辽宁工程职业学院)部门预算批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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