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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课程建设实施办法
日期:2013-10-17 10:03:55   

    为进一步推进我院课程建设上质量、上水平,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提高技师学院教育质量的指示精神,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建设精品课程的目的  
    精品课程是具有一流教师队伍、一流教学内容、一流教学方法、一流教学管理等特点的示范性课程。建设精品课程的目的是通过为学生提供优质教学资源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通过精品课程的建设,不断深化教学改革,切实推进教育创新,进而不断提高我院的教学和人才培养质量。  
二、精品课程的建设要求及内容  
    精品课程是指具有特色和一流教学水平的示范性课程。精品课程建设要体现现代教育思想,符合科学性、先进性和教育教学的普遍规律,具有鲜明特色,并能恰当运用现代教学技术、方法与手段,教学效果显著,在全院具有示范性和辐射推广作用。  
精品课程建设主要包括六方面内容:教学内容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教学方法和手段建设、教材建设、实验教学内容建设和机制建设。  
三、精品课程建设规划  
    每年遴选2—3门重点课程进行建设,通过3—5年的时间,完成10门左右院级精品课程建设目标,争取每年能有l门课程进入省级精品课程,3—5年努力有l—2门课程成为国家级精品课程,使其在师资队伍、教学条件、教学质量等方面都达到优秀标准,成为具有一流教师队伍、一流教学内容、一流教学方法、一流教材、一流教学管理示范性课程。  
    1、制订科学的建设规划。学院制定精品课程建设实施意见。各系部在学院精品课程建设实施意见的基础上,根据专业的定位与特色,合理规划本单位精品课程建设工作。各申报课程要对照目标要求,制订改革和建设方案。通过精品课程建设,带动其他课程建设,从而提高学校整体教学工作水平。  
    2、切实加强教学队伍建设。精品课程要由本领域影响力较大,并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教师主讲,要通过精品课程建设逐步形成一支结构合理、人员稳定、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教师梯队,要按一定比例配备辅导教师和实验教师。  
    3、重视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要准确定位精品课程在人才培养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正确处理单门课程建设与系列课程改革的关系。精品课程的教学内容要先进,要及时反映本学科领域的最新科技成果。同时,广泛地吸收先进的教学经验,积极配合优秀教改成果,体现新时期社会、政治、经济、科技的发展对人才培养提出的新要求。  
    4、注重使用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手段。要合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等手段,改革传统的教学思想观念、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教学管理。精品课程要使用网络进行教学与管理,相关的教学大纲、教案、习题、实验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要上网并免费开放,鼓励将网络课件、授课录像等上网开放,实现优质教学资源共享。  
    5、重视教材建设。精品课程教材应是系列化的优秀教材。精品课程主讲教师可以自行编写、制作相关教材,也可以选用国家级优秀教材和国外高水平原版教材。鼓励建设一体化设计、多种媒体有机集合的立体化教材。  
    6、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并重。要高度重视实验、实习等实践性教学改革,通过实践培养和提高学生的职业能力和创新能力。精品课程主讲教师要亲自主持和设计实践教学,要大力改革实验教学的形式和内容,鼓励开设综合性、创新性试验和研究型实验,鼓励学生参与科研活动。  
    7、建立切实有效的激励和评价机制。学院采取切实措施,要求教授上讲台和承担精品课程建设,鼓励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和学生积极参加竟聘课程建设。对于成绩突出的精品课程建设参与人员,按照教学成果奖奖励办法给与相应的奖励。通过精品课程建设,建立健全精品课程评价体系,建立学生评教制度,促使精品课程建设不断发展。  
四、申报条件  
    1、原则上应是影响力较大的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  
    2、申报课程必须是为我院高职生连续开设三年(包括三年)以上。  
    3、课程的主讲教师一般应具有教授、副教授、讲师职称。  
    4、有关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实习和实验指导、参考文献目录、课件等教学材料齐全、规范,并有现场教学录像(申报时不少于50分钟),可以经多媒体制作上网交流。  
五、审批程序  
    院级精品课程的立项审批每年在五月份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1)每年三月份,精品课程建设负责人组织填写《铁岭技师学院精品课程立项申请书》等材料,向所在教学部门提出申请。  
    (2)各教学部门根据课程的实际情况,提出本部门年度精品课程建设的课程,连同材料一起报教务处。  
    (3)教务处对各部门上报的材料审核后,组织专家组依据国家《精品课程评选指标体系》进行审批。必要时组织精品课程建设负责人进行答辩。  
    (4)对于评审通过的课程,学校授予院级精品课程荣誉称号,学院教务处与课程建设负责人签订精品课程建设立项合同,投入经费进行建设。  
    (5)申报辽宁省精品课程的课程必须为学院评选出的精品课程。  
六、精品课程建设管理  
    1、院级精品课程的建设周期原则为2年。课程建设期间,学院教务处将进行跟踪检查,并于中期组织专家进行检查。  
    2、院级精品课程的荣誉称号保留3年。3年后如检查符合要求,则继续保留荣誉称号,对于跟踪检查或中期检查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荣誉称号。  
    3、对于被列入院级精品课的课程,学院将投入资金进行资助。对于评为省级精品课程的,学院将连续进行资助。  
    4、建设期满后,教务处将组织专家进行全面验收。  
七、建设经费及奖励政策  
    1、院级精品课程,学院通过教学改革立项的方式根据课程建设的实际连续3年每年给予建设资助经费,主要用于精品课程的教师培训、教改资料、网络课件建设、学术交流等软件建设。  
    2、对于由于建设不利造成跟踪检查不合格的课程,学院将停拨建设经费,并且五年内不能主持或参与教务处教学改革的立项项目,并追究课程建设负责人的责任。  
    3、对于列入院级精品课程的,学院颁发荣誉证书,对于获得省级精品课程的和国家级精品课程的,学院给予奖励。  
    4、对于精品课程建设的负责人和主要骨干,各部门在岗位聘任、工作量计算方面应给予足够的考虑。各部门精品课程建设的工作业绩将作为对部门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 
八、精品课程的评选标准 
    精品课程的评选和建设主要围绕教师队伍、教学内容手段、教学建设、实践教学、教学效果等几个方面,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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